化學品中文名稱:汽油 化學品俗名:
化學品英文名稱:Gasoline 英文名稱:Petrol
技術說明書編碼:341CAS No.:8006-61-9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急性中毒: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輕度中毒癥狀有頭暈、頭痛、惡心、嘔吐、步態不穩、共濟失調。高濃度吸入出現中毒性腦病。極高濃度吸入引起意識突然喪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圍神經病及化學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現中毒性精神病。液體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濺入眼內可致角膜潰瘍、穿孔,甚至失明。皮膚接觸致急性接觸性皮炎,甚至灼傷。吞咽引起急性胃腸炎,重者出現類似急性吸入中毒癥狀,并可引起肝、腎損害。
	
	慢性中毒:神經衰弱綜合征、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周圍神經病。嚴重中毒出現中毒性腦病,癥狀類似精神分裂癥。皮膚損害。
燃爆危險:本品極度易燃。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給飲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腸。就醫。
危險特性: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極易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滅火方法: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用水滅火無效。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
	
	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證安全情況下,就地焚燒。
	
	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中國MAC(mg/m3):300[溶劑汽油]
前蘇聯MAC(mg/m3):300
TLVTN:ACGIH 300ppm,890mg/m3
TLVWN:ACGIH 500ppm,1480mg/m3
監測方法:氣相色譜法
工程控制: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一般不需要特殊防護,高濃度接觸時可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護:一般不需要特殊防護,高濃度接觸時可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避免長期反復接觸。
外觀與性狀:無色或淡黃色易揮發液體, 具有特殊臭味。
熔點(℃):<-60相對密度(水=1):0.70~0.79
沸點(℃):40~200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3.5
分子式:分子量:
主要成分:C4~C12脂肪烴和環烷烴。
	閃點(℃):-50
	
	爆炸上限%(V/V):6.0
	引燃溫度(℃):415~530
	
	爆炸下限%(V/V):1.3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脂肪。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汽油機的燃料, 用于橡膠、制鞋、印刷、制革、顏料等行業, 也可用作機械零件的去污劑。
禁配物:強氧化劑。
急性毒性:LD50:67000 mg/kg(小鼠經口)(120號溶劑汽油)
LC50:103000mg/m3,2小時(小鼠吸入)(120號溶劑汽油)
刺激性:人經眼:140ppm/8小時,輕度刺激。
其它有害作用: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對水體應給予特別注意。
危險貨物編號:31001
UN編號:1203
包裝類別:O52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本品鐵路運輸時限使用鋼制企業自備罐車裝運,裝運前需報有關部門批準。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1 類低閃點易燃液體;車間空氣中溶劑汽油衛生標準 (GB 11719-89),規定了車間空氣中該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及檢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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