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 硅膠按照GB/T 16483、GB/T 17519 編制
版本: 1.0
化學品中文名:硅膠
化學品英文名:Silica, fumed
緊急情況概述:造成皮膚刺激。造成嚴重眼刺激。可引起呼吸道刺激。GHS危險性類別:皮膚腐蝕 / 刺激 類別 2
嚴重眼損傷 / 眼刺激 類別 2
特異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觸 類別 3標簽要素:象形圖:
警示詞:警告
危險性說明:H315 造成皮膚刺激。
H319 造成嚴重眼刺激。
H335 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P264 作業后徹底清洗。
P280 戴防護手套/穿防護服/戴防 護眼罩/戴防護面具。
P261 避免吸入粉塵/煙/氣體/煙霧/蒸氣/噴霧。
P271 只能在室外或通風良好處使 用。
P302+P352 如皮膚沾染: 用水充分清洗。
P321 具體治療 ( 見本標簽上的…… )。
P332+P313 如發生皮膚刺激: 求醫/就診。
P362+P364 脫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 重新使用
P305+P351+P338 如進入眼睛: 用水小心沖洗幾分鐘。如戴隱 形眼鏡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 隱形眼鏡。繼續沖洗。
P337+P313 如仍覺眼刺激: 求醫/就診。
P304+P340 如誤吸入: 將人轉移到空氣新鮮處,保持 呼吸舒適體位。
P312 如感覺不適,呼叫解毒中心/醫生
P403+P233 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保 持容器密閉。
P405 存放處須加鎖。
P501 按當地法規處置內裝物/容器。
物理和化學危險:無資料
健康危害:造成皮膚刺激。造成嚴重眼刺激。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環境危害:無資料
組分濃度或濃度范圍(質量分數,%)CAS No.
Silica, fumed100%112945-52-5
急 救:吸 入: 如果吸入,請將患者移到新鮮空氣處。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如有不適感,就醫。
眼晴接觸: 分開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立即就醫。
食 入: 漱口,禁止催吐。立即就醫。對保護施救者的忠告:將患者轉移到安全的場所。咨詢醫生。出示此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給到現場的醫生看。
滅火劑:用水霧、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滅火劑滅火。
避免使用直流水滅火,直流水可能導致可燃性液體的飛濺,使火勢擴散。滅火注意事項及防護措施:消防人員須佩戴攜氣式呼吸器,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
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發出聲音,必須馬上撤離。
隔離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收容和處理消防水,防止污染環境。
作業人員防護措施、防護裝備和應急處置程序: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攜氣式呼吸器,穿防靜電服,戴橡膠耐油手套。
	根據液體流動、蒸汽或粉塵擴散的影響區域劃定警戒區,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
	
	環境保護措施: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環境。防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地表水和地下水。
	
	小量泄漏:盡可能將泄漏液體收集在可密閉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并轉移至安全場所。禁止沖入下水道。
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封閉排水管道。用泡沫覆蓋,抑制蒸發。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第7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
庫溫不宜超過37°C。
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禁配物參見第10部分)。
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職業接觸限值:組分名稱CAS標準來源類型標準值備注
Silica, fumed112945-52-5GBZ 2.1——2007MAC-未規定
PC-TWA-
PC-STEL-
生物限制:無資料監測方法:GBZ/T 160.1 ~ GBZ/T 160.81-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系列標準), EN 14042 工作場所空氣 用于評估暴露于化學或生物試劑的程序指南工程控制:作業場所建議與其它作業場所分開。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攜氣式呼吸器。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睛。
皮膚和身體防護: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第9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觀與性狀:無資料氣味:無資料
pH值:無資料熔點/凝固點(°C):>1600°C
沸點、初沸點和沸程(°C):2230ºC自燃溫度(°C):無資料
相對密度(水以1計):2.3 lb/cu.ft at 25 °C (bulk density)(lit.)
穩定性:正常環境溫度下儲存和使用,本品穩定。
避免接觸的條件:靜電放電、熱、潮濕等。
禁配物:強氧化物,強酸,強堿。
廢棄化學品:盡可能回收利用。
如果不能回收利用,采用焚燒方法進行處置。
	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廢 棄處置本品。
	
	污染包裝物:將容器返還生產商或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處置。
	
	廢棄注意事項:廢棄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
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范措施參見第8部分。
 
 
 
 
 
 
 
 
 
 
 
 
 
 

版權所有:北京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京ICP備15067471號-33免責聲明